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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追蹤|「黃師」害人 教協元兇

大公文匯全媒體 香港连线 2019-10-15

【7·18香港連線】大公報記者游子俊報道:學生思想愈趨激進,全因「洗腦黃師」植根學界,背後元兇正是教協。中學通識題目鼓吹佔街;通識科教師網上煽動仇警;名校女教師涉嫌囚禁凌虐女途人被控……香港教育「中毒」之深,令人震驚。《大公報》發現教協早在2014年違法「佔中」前已為「黃師」開訓練班,教走法律罅帶領學生參與違法運動,近日反對修訂《逃犯條例》的連串事件,教協亦活躍其中。有網民直斥教協「籌備五年,終於可以發圍一次!」教育界批評教協間接鼓勵師生參與暴力事件,完全與教育專業相違背。


「洗腦黃師」植根學界,背後元兇正是教協(大公報製圖)

  

《大公報》發現,教協多年來持續培育「洗腦黃師」,早在五年前已有講座教「黃師」走法律罅,教唆並帶領學生參與違法運動。


「佔中」前搵大律師搞講座

  

有關講座錄影片段在2014年8月、即違法「佔中」爆發前舉行,講者包括教協會長馮偉華及大律師黃瑞紅等。根據影片內容,教協明顯是指引教師推學生去參與違法「佔中」,以及教師帶學生去犯法後,如何逃避法律責任,內容包括聲稱「叫學生去『佔中』現場記錄、旁觀,而老師並非與學生一同參與,不會構成刑事責任」、「唔小心掟樽令對方受傷,亦可以話自己冇意圖掟到你,並不會被告傷害他人身體。」事實上,教協在違法「佔中」期間動作多多,包括鼓動老師罷教罷課,又在佔領現場「開班」荼毒學生。

  

(大公報製圖)

  

根據講座解釋,刑事責任由犯罪行為及犯罪意圖兩者構成,犯罪行為包括作出某些非法行為,或不作出某些必需要遵守的行為。在犯罪意圖方面,控方需要向法庭證明被告有意犯案。黃瑞紅指出,協助或教唆是指某人在另外一人作出犯罪行為時,向該另一人提供協助或作出鼓勵,一般需要在犯罪現場或附近;然而,純粹在現場並不足夠,協助者或教唆者須參與其中,而其作為是協助或教唆。

 

網民怒斥「害死後生一代」

  

不少網民看畢影片後感到十分憤怒,紛紛留言直斥教協毒害香港教育,「去圍觀,返學校做報告做藉口係冇事?」「這些人毒害學生,害死後生一代」、「啲黃教師知道教唆學生是犯法㗎?害完人一世,仲要學走法律逃避責任?呢啲喺咩道理呀?實在太荒唐,家長真的『自己孩子自己救』。

  

教評會主席何漢權表示,教育是比法律更高層次,但教協卻教老師走法律罅,明顯是不道德。他批評,教協長期騎劫教育界,更曾多次煽動老師學生罷課,由2014年至今,加上近年多宗暴力事件,教協從未有向暴力說不,敗壞了教界的專業形象,更影響老師、學生價值觀。


網民批評教協誤人子弟(大公報製圖)

  

有中學資深校長批評,教協號稱擁有九萬會員,但由2012年「國民教育」、2014年違法「佔中」至近日「反修例」事件,教協多次發動罷課,但多次爆發暴力衝擊卻從來沒譴責,明顯是把教師、學生推向暴力前線,企圖對老師及青年學生「洗腦」,玷污純潔校園,根本不配作為代表教師的組織。


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

大公報記者游子俊報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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